生活的“意识形态化”,极大妨碍了我们中国人的民主精神的培养。
令人遗憾,20世纪以来,偏激似乎成了我们民族的性格。或许因为我们经历了太多的革命?或许因为我们只有很少的选择?或许因为必须偏激才可摆脱改良流于失败的命运?这些问题意味深长,因为20世纪中国革命的缔造者们秉承了19世纪欧洲的人本主义精神——宽容与自然,前者导致了当代的“理性”与“民主”,后者塑造了健康与浪漫的情感。与革命缔造者们相比,21世纪中国领导者们的精神与气质,更多地是20世纪革命的遗产。
只有当民主成为普通人的生活常识的时候,民主才是真实的。否则,不论经历多少次革命,民主仍是虚幻的。1939年,杜威发表过这样的看法,他撰文《创造性的民主》指出,民主的核心与最终保证,就是朋友们能在自己的起居室里聚会和自由交换意见。并且,这样的自由对话不被那些基于种族、财富、教育、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差异而形成的猜忌、辱骂、恐惧与仇恨所左右——当这些偏激情感主导了社会交往时,杜威指出,单纯由法律给予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等等权利,都是不真实的。
稍许熟悉民主社会史的读者都会同意,宽容,这是民主生活的前提。例如,当民主权利从王室向民间扩展时,洛克关于“宗教宽容”的书信及其传播,为上层社会提供了必要的心理准备。奈特曾考察民主权利的两种扩展方式,其一是借助于少数精英分子对上层社会的说服,其二是直接来自下层社会的暴力运动。前者称为“改良”,后者称为“革命”。
杜威在1939年发表的那篇文章里还指出:我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尤其对我们中国人,当民主是个人习惯或个体生活方式时,它是“道德理想”,只有当民主成为大众的生活常识时,它才是一项“道德事实”。
孔子之道,曾参说是“忠恕而已”。此处“恕”字,子贡请教孔子:“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回答:“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朱熹《中庸章句》解释说:“尽己之心为忠,推己及人为恕。”我们从儒家恪守的这一原则可以推演出“宽容”,作为道德理想之一种。
剩下的问题是:中国人怎样可以将“恕–宽容–民主”这一道德理想转化为道德事实?根据杜威的看法,这一转化的关键在于使民主成为大众的生活常识。这当然是一项艰巨的事情,如果还不是不可能的话。我相信,孙中山提出“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段社会改造方案时,必定是考虑到中国人需要一段相当漫长的时间来学习和习惯民主生活,从而民主得以成为大众的生活常识。
对于当代中国人而言,如开篇所言,我觉得我们时时处处需要修炼的功夫便是对“偏激”的自觉与克服——借助于前述“恕”的传统。朱子说:强恕而行,近仁矣。
关于克服偏激,我记得几年前在杭州遇到的一位出租车司机,恰逢“交接班时段”,我招手,他停车,然后知道并不顺路,“理解万岁”,他说这是他最常用的口号,希望我理解他的处境。此处何谓“理解”?推己及人而已。他若让我上车,他肯定耽误交班。这意味着他的损失很可能超过他不让我上车带给我的损失。假如我坚持认为我不上车而产生的损失超过他让我上车带给他的损失,我可以试着说服他,当然,他还可以继续说服我。总之,“理解”是一个过程,双方不断地换位思考的过程。每一个人,只要他对自己是诚实的,通过这样的换位思考过程,他当然可以理解他人的处境与立场,从而能够克服他自己或许已经发生了的偏激态度。这样,我们看到,克服偏激的前提,是“诚实”,对自己诚实,对生命及其价值的诚实,对日常生活及其基本体验的诚实。
意识形态,也译作“意蒂牢结”,它的坏处便是使人不能对自己诚实。因为意念被牢固地结锁在某一立场之内,难以挣脱,只好自欺欺人。我越来越赞成一位极有见地的老人的看法,20世纪的革命带给我们的或许最负面的遗产,是我们生活的“意识形态化”,极大妨碍了我们中国人的民主精神的培养。
我需要再说一遍,民主的实质,是具有反思能力的自由意志关于自身与他人的等度自由的判断。人不仅是个性的而且是群性的,所谓“社会”,无非基于人的群性。关于群性的教育,钱穆先生称之为“德育”。或多或少,只要是社会,就一定有“民主”要素,我称之为“民主的文化表达”。在探讨中国文化之民主要素时,人们通常会指出“民本”思想是一种民主要素。可是,如上所述,民主要素的中国文化表达,应当是“恕”。因为“以民为本”无法落实为大众的生活常识,而“恕”确实曾是大众的生活常识,只不过在经历了20世纪的革命运动之后,它被遗失了。
最后需要指出,恕的常识并不容易获得。因为推己及人,首先要了解自己,了解自己的本心,即“明心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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