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经济学家常用的模型,“鲁滨逊荒岛”,即一个人的世界,我们用这一模型澄清各种抽象观念的日常语用涵义。例如,在一人世界里,“效率”重要,但“正义”不重要。那些特别不重要的感受,甚至从来就不会形成“观念”。又例如,在一人世界里,经典价值观的排序,首要的是“真”,然后才是“善”或者“美”。我沿用金岳霖的定义,逻辑的通,称为“通”。真正感的真,称为“真”。他说,倘若真与通不可兼得,他宁可求其真。在一人世界里,不求真,很难存活。至于“善”这一观念的日常语用接近于“好”,是一种关系,在至少两个状态之间判断何者更好。在一人世界里,判断何者更好,至关重要。求得温饱之后,一个人,可欣赏世界之美。
我们甚至可能证明,在一人世界里,许多重要观念都可重合为一。例如,自由与效率。关于“效率”,我沿用阿罗的表达,一个人若有能力将各种可能状态依照重要性感受(主观价值)加以排序,在约束条件下能实现的主观价值最高的状态,就是有效率的状态,否则就有“效率损失”,即实现了的主观价值最高的状态与可实现的主观价值最高的状态,二者之间的重要性感受之差。在一人世界里,自由,首先是在约束条件下能实现重要性感受排序最高的状态。其次,一个人可以不满意这样实现的状态,于是故意要破坏这样的效率,这是一个人的自由。按照阿罗的表达,当一个人故意要破坏原有的效率时,他其实改变了自己的重要性感受的排序,破坏原有效率,在价值排序的阶梯上获得了高于原有效率状态的价值。因此,自由就是允许一切逻辑可能的价值排序,效率就是在给定价值排序时能实现约束条件下可实现的最高价值。
回到多人世界里,这些原本在一人世界里可以重合为一的观念,相互之间出现了显著的冲突。继承阿罗的“社会选择”理论传统,伦敦政经学院的李斯特教授与普林斯顿大学的裴惕特教授,大约十年前提出的“三元不可能性”,直观而言就是:自由、正义、效率,三者不可兼得。我必须立即补充,这里“不可兼得”的意思是,没有哪一族群与其他各族群相比较而言,更自由、更正义、更有效率,三者不可能同时成立。例如,仅就最近二十年我的观察而言,与日本和德国相比,英国和美国也许更自由,日本也许比英美更有效率,德国也许比日本和英国更尊重正义。确切而言,李斯特和裴惕特的逻辑证明,要求严格界定的论域,详见我的《新政治经济学讲义》,插图1、2、3、4,是这两位作者的简介及最近著作的封面。还有一类社会秩序,生活在社会上层的人,温饱既足,不以天下为己任,不必求真,也不必求善,只求人生之“美”。生活在社会下层的人,贫病交加,难求温饱,虎狼暴虐,于是,求生的前提就是追求正义。压迫愈深,反抗愈烈。这样的社会秩序,效率损失极大,而且,不论上层下层,皆无自由可言。这是转型期社会的秩序,它不是稳态秩序。
插图1. 李斯特,伦敦政经学院政府系政治科学与哲学教授,英国国家学术院的院士。
插图2. 李斯特与裴惕特2011年合著《代理人群体》,牛津大学出版社。
插图3. 裴惕特,普林斯顿大学政治学与人类价值洛克菲勒“大学教授”(有资格在各院系授课故而学术地位高于讲座教授)。
插图4. 裴惕特2015年著作《对善的顽强需求:关于依赖、美德与尊重的伦理学》,牛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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